“旺仔小乔”,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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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旺仔小乔”与其“榜一大哥”“别难过”的纠纷迎来新进展 。 10月15日 , “别难过”发视频称 , 已委托律师正式起诉旺仔小乔 , 并表示:“结果和钱并非最重要 , 无法忍受多次被欺骗 , 一切交给法律 。 ”
“旺仔小乔”是一名唱歌主播 。 2020年起 , 她在陆续开通的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翻唱的音乐作品 , 并与多位明星合唱 , 某平台粉丝量一度突破2300万 。

旺仔小乔在线下活动中戴面具演唱 图/网络
而“别难过”因对“旺仔小乔”打赏金额高 , 被网友称作“榜一大哥” 。他发布图文称 , 自己曾“一周刷了二十几个‘华子’(嘉年华 , 单价约3000元人民币)” 。 嘉年华礼物榜显示其名列第二 , 赠送数量达24个 。
两人的矛盾公开于今年7月底 。 “别难过”在社交平台发布律师函 , 称要求“旺仔小乔”全额返还充值打赏款80万元 , 若律师函送达起5日之内不履行义务 , 将提起诉讼 。
10月17日 , “别难过”的代理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先旺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 , 已正式启动诉讼程序 。
中国新闻周刊尝试联系“旺仔小乔” , 截至发稿 , 未获回应 。
最高一场直播打赏7万余元
“别难过”称 , 他是在去年10月刷到“旺仔小乔”的直播 , “我觉得她唱歌挺好听的 , 就给她打赏礼物 , 让她唱歌” 。
大半年的时间 , 从昔日的歌迷与主播 , 走向了即将对簿公堂 。 诉讼的焦点围绕着“别难过” 认为“旺仔小乔”对其承诺的落空 。
律师函显示 , “别难过”于2024年10月26日加入“旺仔小乔”粉丝团 。 “旺仔小乔”在某平台直播过程中称“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 ,并多次向其表示提供演唱会门票、保证过年期间线下见面、提供签名等承诺 。


“别难过”与“旺仔小乔”的对话记录 图/网络
张先旺表示 , “别难过”基于对上述承诺的合理期待及对“旺仔小乔”的信任 , 累计向某平台充值人民币80余万元 , 当中50余万元全部用于在主播直播间打赏消费(打赏至账号“旺仔小乔”“小乔旺仔”)、剩余30余万元充值款项用于语音厅的打赏消费 。
“别难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给“旺仔小乔”的打赏大多用在了直播PK , 仅2024年12月一个月 , 他打赏了超过25万元 , 最高一场直播打赏7万余元 。
“最终所有承诺均未兑现” , 张先旺指出 , “别难过”希望该主播返还相关款项 。
至于“别难过”坚持起诉的原因 , 张先旺表示 , 他并非特别在意金额 , 而是因为“旺仔小乔”未兑现任何承诺 , 不守诚信的行为令其失望 。 “别难过”认为 , 主播与粉丝的关系应建立在平等与尊重的基础上 , 而“旺仔小乔”缺乏最起码的尊重 , 使“别难过”感到寒心 。 正因如此 , “不管诉讼结果怎样 , 他都要启动诉讼” 。

“别难过”与“旺仔小乔”的对话记录 图/“别难过”社交媒体账号
举证难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负责人李俊慧曾表示 , 2019年以来 , 在民事领域 , 网络直播打赏案件持续走高 , 网络直播打赏退费案件呈快速上升态势 ,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由 。
这类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 , 对打赏法律性质的认定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 一种观点是将其视为赠与行为 , 即观众自愿将金钱赠与主播;另一种主流意见则认为 , 更接近于一种服务关系 , 主播为观众提供对价服务 。
张先旺倾向于后者 。 他认为 , 打赏是以金钱换取唱歌、跳舞等表演和互动的服务关系 。 若主播在承诺后未履行相应义务 , 就构成违约 , 应承担返还责任 。
不同定性也对司法判决造成影响 。 中国新闻周刊检索发现 , 实践中 , 各地法院对打赏纠纷的认定并不统一 。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官微在今年9月发布了一起被认定为赠与合同的案例 。 案情显示 , 某平台用户甲某称 , 三个月内通过该平台多次充值约十余万元 , 兑换为相应比例的钻石 , 并将钻石全部用于购买虚拟礼物 , 在某女主播乙某所在直播间进行打赏 。 甲某称其没有经济能力继续打赏时 , 被乙某言语威胁 , 现甲某要求乙某返还打赏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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